AFFF123 发表于 2024-3-30 09:14

3月25日安岳县法院成功制作民事调解书

安岳胡代国
2024-03-29 16:34

3月25日安岳县法院成功制作民事调解书。胡代国与原、被告协商一致,由被告杨X退给原告孙中淑不当得利2万元。
      事情的简要经过是这样的。2016年3月的一天,孙中淑委托李老师买社保,李老师转委托杨X买社保,杨X收到钱后,转委托资阳市X公司法定代表人江X去成都崇州社保局开后门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。李老师、杨X及江X各i收取每人代办费5千元、6千元、2万元,社保局收取每位参保人4万多元。缴费后的次月,社保局发给每人养老金。2018年,因为社保法出台,社保局停发了参保人的养老金,扣除已经领取部分退给参保人剩余的参保费。但是,因为杨X给江X的代办费是现金,没有转账票据,江X不愿意退钱。所以,孙X只好委托胡代国起诉杨X退不当得利2万元。因为杨X正在委托胡代国起诉江X退不当得利。所以,本案很快就达成调解协议。


AFFF123 发表于 2024-3-30 09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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